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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离婚代理律师咨询*** 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10-21 23: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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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的存续期间,一方与与第三者之间的聊天内容都是男huan女爱之事,这时的另一方则提起了离婚,并要求配偶对自己的损害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赔偿的证据吗?

聊天记录要想作为离婚赔偿的证据,就需要能够证实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记录的内容要能够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们同居的事实,这样才能认定对方的过错。法yuan认定一方出gui的证据形式一般都有:

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hun外情行为的保证书、道歉书以及悔过书等书面的证据。

2、能够直接的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了不正当的两xing关系,并且有照片和和视频等资料。

3、能够调查到实名认证并且属实的tong话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的资料内容。

在婚姻中发生这样的情况时,无过错的一方在损害事实发生的时候要及时的留存证据,然后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婚前财产主要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到的财产。而婚后财产是指双方在成为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财产,比如:工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或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什么是婚前财产?

1、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一定是在结婚之间。如果财产权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却在婚后的时间才实际占有,其性质也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以及消耗等,离婚的时候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是不与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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