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306137009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主营: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常州执行时间多长信赖推荐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 吕亚 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手机号码: 13306137009
公司官网: www.gusulawyers...
公司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常州执行时间多长信赖推荐

发布时间:2020-10-22 08:07:58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fa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fa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fa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j较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2、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你方只能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了财产时,可以随时向法1院申请***执行。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chang债wu的措施。人民fa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fa院直接变卖。由人民fa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fa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近二十年来,具有较高的***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服务。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公律业务、执行案件代理、再审案件代理、不liang资产处置等业务。

执行难的产生原因:

1.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突出,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必然反映到执行工作中来。有的案件因为没有可执行财产,没法执行;有的案件因为触及到下岗工人的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也不得不停止执行。

2,强制执行***不健全有关执行的规定简单、原则,缺乏可操作性;zhai权人对zhai务人生存权的保障是应急性的,所谓“救急不救穷”,zhai务人***终还是应向当地***申请住房保障,不能让本应当由***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全部转嫁给zhai权人承担。***的空白多,漏洞多;对执行人员wei法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执行程序缺乏quan方位的严格的规范要求,执行人员、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在某些执行环节上的暗箱操作仍然存在。









人民fa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2016〕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gao级人民fa院,解放军军事fa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ao级人民fa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人民fa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由人民fa院执行的其他***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fa院执行。人民fa院 2016年10月29日 为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及有关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fa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能够执行wei一住房的3个条件展开来说: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这里的“扶养义务的人”应包含广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的人:

1.赡养义务的人:a. 子女;b.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28条)。

2.有扶养义务的人:a.夫妻(《婚姻法》20条);b.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婚姻法》29条)。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3.有抚养义务的人:a. 父母(《婚姻法》21条);b. 继父继母(《婚姻法》27条);c.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巳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婚姻法》28条)。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吕亚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 手机:13306137009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电话:13306137009传真:0512-65829511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2-65296687 传真:0512-65829511 联系人:吕亚 1330613700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主营产品: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