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306137009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主营: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离婚代理律师-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苏州市离婚代理律师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7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 吕亚 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手机号码: 13306137009
公司官网: www.gusulawyers...
公司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离婚代理律师-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苏州市离婚代理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7 11:19:56        


婚内协助举证咨询

二、第三者相关信息

  1.第三者姓名、照片、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用于高1效协商离婚利益较大化)。

  2.第三者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用于挽救婚姻制约策划)。

  3.第三者是否存在小四行为(用于劝退***制约策划)。

三、婚内共同财产

  1.调查共同财产下落(用于恶意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婚内财产权益)。

  2.非fe转移cai产调查qu证(举证维护夫妻共同的财产公平与公正)。

  3.wei造***zhai务(举证制度客观原则,杜绝***zhai务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人***yuan民事审判di一庭庭长程新文还表示,根据这部***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zhai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zhai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zhai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zhai务不属于夫妻共同zhai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zhai务,苏州市离婚代理律师,尤其是数额较大的zhai务,***离婚代理律师,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zhai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zhai务的标准,是zhai权人能否证明zhai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程新文说,“如果zhai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zhai务。”

据了解,该***解释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离婚代理律师事务所,人***yuan此前作出的相关***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我们前面也说了就是婚前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或者是无形的财产,都会受到***的保护。而在认定婚前财产时要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一定是在结婚之间。如果财产权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却在婚后的时间才实际占有,其性质也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2、人***yuan曾在1993年的***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快速离婚代理律师,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代理律师-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苏州市离婚代理律师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www.gusulawyers.com)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吕亚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 手机:13306137009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电话:13306137009传真:0512-65829511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2-65296687 传真:0512-65829511 联系人:吕亚 1330613700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主营产品: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