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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执行

发布时间:2020-04-30 07:04:54        

执行难

执行难是指fa院的生效***文书难于执行。fa院的生效***无法执行,被群众称为盖有官印的“***”。为po解“执行难”,fa院拟出台一项***解释,对拒不执行fa院生效***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此前,一些地方fa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解释的层面,可见fa院po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为po解“执行难”,fa院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gong安部联合发文quan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执行,和***联合限制其dai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等。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使其为“老赖”行为付出代价。 对fa院限制高消费的举措,法学***大都表示认同。认为此举在当前有很强的针对性以及现实意义,有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

、确权之诉和案外人异议的关系

答:依据《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执行fa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案外人不能另行通过确权之诉解决,执行,只能先提出案外人异议,不服案外人异议裁决后再向执行fa院提起异议之诉。确权之诉不能代替异议之诉。案外人在异议之诉中可以同时提起确权之诉,与异议之诉合并审理。执行fa院采取执行措施前,zhai务人与案外人对该财产另案进行确权之诉的,如zhai权人没有参加***,***案件代理,且zhai权人提供了案外人与zhai务人恶意***进行******规避执行的初步证据的,在对财产保全之后,该确权***应当中止审理,***解决”执行难“问题,案外人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异议,已中止的确权之诉可以并入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案外人异议裁决和异议之诉是什么关系?

答: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fa院经审查作出裁定后,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且执行标的与原***、裁定无关的,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异议之诉是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服之后的救济途径。依照现行***规定,异议之诉分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和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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