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306137009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主营: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1-执行不到怎么办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7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 吕亚 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手机号码: 13306137009
公司官网: www.gusulawyers...
公司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1-执行不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5-04 06:31:21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十三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记载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地、***机构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zheng件号码和住址;   (二)生效***文书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执行案号、li案时间、执行fa院;   (三)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人民fa院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更正。执行fa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   第十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fa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人民fa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手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执行不到怎么办,人民fa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fa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ju留;构成fan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一)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效力的民事***、裁定,以及******、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fa院***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文书。

二、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dai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fa院。一般是原审人民fa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fa院进行执行申请li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文书、执行申请书、***委托书、身份zheng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是否必须先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然后才能采取执行措施?

答:原则上应先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再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但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可以在追加的同时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之外,哪些情况下也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答:股东zeng资不实,执行难,不论公司zhai务发生在不实zeng资之前或之后,都可以追加zeng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zeng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1-执行不到怎么办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www.gusulawyers.com)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联系人:吕亚。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吕亚女士 QQ在线咨询2558247297
  • 手机:13306137009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电话:13306137009传真:0512-65829511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2-65296687 传真:0512-65829511 联系人:吕亚 1330613700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主营产品: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