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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执行难免费咨询“本信息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20-07-20 09:31:22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zhi定的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文书zhi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fa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fa院强制执行。

在人民fa院作出裁判后,由于zhai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fa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法:di一条人民fa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有关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wei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关于人民fa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钱zhai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fa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zhai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bao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ju留。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

、确权之诉和案外人异议的关系

答:依据《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执行fa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案外人不能另行通过确权之诉解决,只能先提出案外人异议,不服案外人异议裁决后再向执行fa院提起异议之诉。确权之诉不能代替异议之诉。第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fa院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diao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案外人在异议之诉中可以同时提起确权之诉,与异议之诉合并审理。执行fa院采取执行措施前,zhai务人与案外人对该财产另案进行确权之诉的,如zhai权人没有参加,且zhai权人提供了案外人与zhai务人恶意进行规避执行的初步证据的,在对财产保全之后,该确权应当中止审理,案外人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异议,已中止的确权之诉可以并入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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