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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代理择优推荐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8:56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fa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法》第227条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fa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fa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哪些条件下,wei一住房可以被执行?



关于人民f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fa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fa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较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竞合,如何适用***?

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wei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异议人既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又对执行标的提出实体异议,如果两种异议是可分的,分别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如果两种异议是不可分的,即发生所谓异议竞合问题,则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zhai权人对zhai务人生存权的保障是应急性的,所谓“救急不救穷”,zhai务人***终还是应向当地***申请住房保障,不能让本应当由***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全部转嫁给zhai权人承担。





1

、确权之诉和案外人异议的关系

答:依据《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执行fa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案外人不能另行通过确权之诉解决,只能先提出案外人异议,不服案外人异议裁决后再向执行fa院提起异议之诉。确权之诉不能代替异议之诉。案外人在异议之诉中可以同时提起确权之诉,与异议之诉合并审理。代理执行案件代理执行案件的技巧及执行的方式、方法即使都非常出色,可打官司,出钱,出时间,耗精力,废了好大的劲,官司赢了,但是钱拿不到。执行fa院采取执行措施前,zhai务人与案外人对该财产另案进行确权之诉的,如zhai权人没有参加,且zhai权人提供了案外人与zhai务人恶意进行规避执行的初步证据的,在对财产保全之后,该确权应当中止审理,案外人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异议,已中止的确权之诉可以并入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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