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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问题信息推荐,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

发布时间:2020-09-26 01:43:42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加倍***

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和***迟延履行金。

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zhai务***,要在原有zhai务***上增加一倍,按***同期dai款较高利率计付,从、裁定和其他***文书zhi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裁定和其他***文书zhi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fa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考虑到此举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社会影响力,fa院慎之又慎。

人民fa院依照《民事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效力的民事、裁定,以及、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fa院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文书。

二、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dai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fa院。一般是原审人民fa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fa院进行执行申请li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文书、执行申请书、***委托书、身份zheng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

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zhai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都是争议***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委托书仅写“***代理”而无具体***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



1.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竞合,如何适用***?

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wei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异议人既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又对执行标的提出实体异议,如果两种异议是可分的,分别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如果两种异议是不可分的,即发生所谓异议竞合问题,则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wei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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