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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8 17:00:10
执行难
******:为po解“执行难”,fa院拟出台一项解释,执行,对拒不执行fa院生效***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此前,一些地方fa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解释的层面,***执行案件代理,可见fa院po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但是,哪些属于“高消费”?怎样监督“高消费”?“高消费”又会面临什么处罚?……考虑到此举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社会影响力,fa院慎之又慎。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被执行人wei一住房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被执行人抱着不会执行自己wei一住房所有权这样的侥幸心理,***解决”执行难“问题,因为根据所有权权能分离论,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由不同的主体行使。人民fa院在执行被执行人wei一住房时,基于人道主义,被执行人可继续居住该房屋,但该房屋所有权仍可强制执行。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均毕业于有名fa学院校,从业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服务。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形下执行机构应当审查?
答:执行依据中对zhai务性质已明确认定为个人zhai务的,不应在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以下均包括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中没有对zhai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曾经在过程中撤回对配偶方的起诉、调解书虽列明配偶为当事人,但是未要求其承担实体责任的,执行过程中,执行难,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实施机构均应当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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