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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团队在线服务

发布时间:2020-10-07 09:11:13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fa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法》第227条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fa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现行的***条文,赋予fa院执行的措施少、手段弱,无法对付恶意赖债、逃债者的形形se色的转移和隐藏财产状况没有有力的制裁措施。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三条本规定di一条第三项中的“已穷尽财产diao查措施”,是指应当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一)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二)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三)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chang债wu的措施。   (四)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五)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六)***、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diao查措施。   人民fa院应当将财产diao查情况记录入卷。

第四条本规定di一条第三项中的“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包括下列情形: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二)人民fa院在登记***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第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fa院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diao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   人民fa院应当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记录入卷。这种代价一般分两种:其一是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及其所抚养的家属提供住房一套,即大房换小房,价高房换价低房,但所提供的房屋面积应满足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代理fa院执行案件

执行方面的***规定、制度不健全,束缚了执行人员的手脚,限制了执行工作的力度。***还没有专门的强制执行法,民事法涉及执行程序的条文远远不能适应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现行的***条文,赋予fa院执行的措施少、手段弱,无法对付恶意赖债、逃债者的形形se色的转移和隐藏财产状况没有有力的制裁措施。第二条本规定di一条di一项中的“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和单位妨碍和抗拒执行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方面的***规定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对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缺乏应有的保障。上述情况限制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力度,使得执行工作非常被动。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均毕业于zhu名法学院校,从业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服务。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是否必须先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然后才能采取执行措施?

答:原则上应先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再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但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可以在追加的同时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之外,哪些情况下也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答:股东zeng资不实,不论公司zhai务发生在不实zeng资之前或之后,都可以追加zeng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zeng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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